北京奧運會燃放煙花爆竹須向有關部門申報
發布時間:2007-11-30 00:00:00 點擊:0次
新華網北京11月29日電(記者李舒)北京奧運會開閉幕式等慶典活動需要燃放煙花爆竹的,須向有關部門申報,審批通過并向社會公示時間和地點后方可燃放,奧運會期間任何個人不得燃放煙花爆竹,商業活動原則上不批準燃放花炮。
29日,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公安、安監等部門,通報了2008年首都煙花爆竹管理新政策。
據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副總隊長唐云利介紹,明年奧運會期間北京五環路內仍然實行禁放政策,任何個人不得私自燃放花炮。奧運會開閉幕式或其他大型慶典活動需要燃放煙花爆竹的,五環路內須向北京市政府申報,五環路外須向公安機關申報,獲得批準后,還須向社會公示時間地點,才能燃放;原則上不批準機構、團體、企業商業慶典活動的燃放申報。此前已核定的3萬多處禁放地區,仍然嚴格禁止燃放。
明年春節期間北京花炮銷售時間為1月31日(臘月二十四)至2月21日(正月十五),零售網點數量不少于今年的2200處。
唐云利說,明年零售網點退貨將收取手續費,并按比例退貨,以解決今年無償退貨時出現的“大量配送、大量退貨”的浪費現象,以及假冒偽劣花炮冒充合法花炮的“假回流”現象。
為嚴防假冒偽劣煙花爆竹流入市場,北京明年將建立花炮產品電子標簽管理系統,花炮的最小銷售包裝上都將粘貼新型“12365”防偽標識,外包裝箱上粘貼二維防偽條碼,并增加紅外識別技術、防轉移S形切口技術。北京市煙花辦提醒市民購買時一定要認準相關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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