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昆明市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通報
發布時間:2021-06-10 14:12:00 點擊:0次
為強化對我市煙花爆竹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維護廣大消費者的人身財產安全,2021年1月,昆明市市場監管局對轄區內的13家煙花爆竹經銷企業開展了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本次監督抽查,共計抽取了45批次的煙花爆竹產品,經檢驗,不合格產品23個批次。
本次監督抽查依據GB10631-2013《煙花爆竹 安全與質量》、GB/T10632-2014《煙花爆竹 抽樣檢查規則》、GB19593-2015《煙花爆竹 組合煙花》、GB24426-2015《煙花爆竹 標志》、GB 21552-2008《煙花爆竹 黑火藥爆竹(爆竹類產品)》、GB21553-2008《煙花爆竹 火箭(升空類產品)》、GB21554-2008《煙花爆竹 雙響(升空類產品)》、GB/T 21242-2007 《煙花爆竹 禁限用藥劑定性檢測方法》等標準要求和經公開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及產品明示質量要求分別對下列項目進行了檢驗:
包裝、標志、部件牢固性、引火線牢固性、引燃時間、結構與材質、主體穩定性、藥種(氯酸鹽定性)、藥量、燃放性能。
本次抽查發現涉及的項目有23批次不符合標準要求,涉及的不合格項為藥量、結構材質、引燃時間、標志。
藥量超過明示質量指標,在產品儲運時,將造成極大的安全隱患,同時因燃放不安全導致人身傷害潛在風險增大。結構材質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出現標準中限制組合類型以外的組合類型,出現不允許組合類型的組合煙花,在燃放時存在導致火災,乃至危及燃放人員、觀賞人員人身安全的產品質量安全隱患。引燃時間過短或過長會增加燃放者燃放過程中的安全隱患。未明示生產日期、隱瞞計數類產品的具體數量,將誤導消費者,損害消費者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