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警方查處多起非法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案件
發布時間:2024-02-20 16:00:10 點擊:0次
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2月8日訊 近一周來,青島公安機關持續加強對非法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違法行為打擊力度,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1月31日,膠州市公安局在工作中發現,王某某在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許可的情況下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現場查獲煙花爆竹30余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警方對王桂華予以行政拘留處罰。
2月1日,黃島分局查處一起非法銷售煙花爆竹案件。經查,劉某某在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許可的情況下,非法銷售、儲存煙花爆竹120余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警方對劉某某予以行政拘留處罰。
2月1日,城陽分局在工作中發現,吳某某在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許可的情況下,非法運輸、銷售煙花爆竹。現場查獲各類煙花爆竹80余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警方對吳某某予以行政拘留處罰。
2月1日,平度市公安局在工作中發現,王某在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許可的情況下運輸煙花爆竹20余箱。進一步工作,又查獲其非法儲存的360余箱煙花爆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警方對王某予以行政拘留處罰。
2月5日,平度市公安局在工作中發現,孫某某在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許可的情況下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當場查獲各類煙花爆竹4.3萬余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警方對孫某某予以行政拘留處罰。(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梁超 通訊員 青公宣)